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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引用參考文獻的地方加標記,這個標記是用方括號括起來的阿拉伯數字,表示文獻的順序號。例如,在引用第25個文獻的地方所加的標記為[25]。 文獻序號編訂 文獻的序號需要根據其在文中首次出現的次序從1開始連續編訂。
具體來說,參考文獻格式可能因不同的引用標準而有所差異,但以下是一個通用的格式示例:[序號] 主要責任者. 電子文獻題名[電子文獻及載體類型標識]. 電子文獻的出版或獲得地址,發表或更新日期/引用日期。
參考文獻按論文中引用參考文獻出現的先后次序,用中括號的數字連續編號,依次書寫作者、文獻名、雜志或書名、卷號或期刊號、出版時間。參考文獻按照中國學術期刊(光盤版)(CAJ-CD)檢索與評價數據規范(2005)標準執行。參考文獻按在正文中出現的先后次序排列于文后。
“參考文獻”四個字格式為4號黑體,后接冒號。參考文獻的具體內容為5號宋體。書寫時需另起一行,書寫順序為:(中文)作者--標題--出版物信息,或者(英文)作者--標題--出版物信息。在整篇論文中,參考文獻應另起一頁。
參考文獻類型的標識 期刊文章:使用";J";標識。 學位論文:使用";D";標識。 論文集:使用";C";標識。 專著:使用";M";標識。 報紙文章:使用";N";標識。 報告:使用";R";標識。 其他文獻類型:使用";Z";標識。
按照其在正文中出現的先后以阿拉伯數字連續編碼,序號置于方括號內。參考文獻按照其在正文中出現的先后以阿拉伯數字連續編碼,序號置于方括號內。一種文獻被反復引用者,在正文中用同一序號標示。引用一次的文獻的頁碼(或頁碼范圍)在文后參考文獻中列出。
“參考文獻”四個字格式為4號黑體,后接冒號。參考文獻的具體內容為5號宋體。書寫時需另起一行,書寫順序為:(中文)作者--標題--出版物信息,或者(英文)作者--標題--出版物信息。在整篇論文中,參考文獻應另起一頁。
①作者姓名采用";姓在前名在后";原則,具體格式是:姓,名字的首字母。如:Malcolm Richard Cowley 應為:Cowley,M.R.,如果有兩位作者,第一位作者方式不變;之后第二位作者名字的首字母放在前面,姓放在后面。
論文引用文獻的標注方式主要分為兩種常用的標注格式:作者-年份制和數字制。 作者-年份制標注格式 在正文中引用文獻時,一般按照作者-年份制的格式進行標注。
參考文獻在文中引用格式 正文中引用參考文獻時,中文文獻應標注著者姓名與出版年份,英文文獻則標注著者姓氏與出版年份,均置于圓括號內。例如:(李志強,2000)。對于集體著者的文獻,可標注機關團體名稱。若正文中已提及著者姓名,只需在其后的圓括號內添加出版年份,如";李志強(2000)研究指出……";。
按照其在正文中出現的先后以阿拉伯數字連續編碼,序號置于方括號內。參考文獻按照其在正文中出現的先后以阿拉伯數字連續編碼,序號置于方括號內。一種文獻被反復引用者,在正文中用同一序號標示。引用一次的文獻的頁碼(或頁碼范圍)在文后參考文獻中列出。
參考文獻國家標準格式如下:文后參考文獻的著錄規則為GB/T7714-2005《文后參考文獻著錄規則》,適用于“著者和編輯編錄的文后參考文獻,而不能作為圖書館員、文獻目錄編制者以及索引編輯者使用的文獻著錄規則”。順序編碼制的具體編排方式。
在引用參考文獻的地方加標記,這個標記是用方括號括起來的阿拉伯數字,表示文獻的順序號。例如,在引用第25個文獻的地方所加的標記為[25]。 文獻序號編訂 文獻的序號需要根據其在文中首次出現的次序從1開始連續編訂。
國家標準GB/T 7713-2017《信息與文獻 參考文獻著錄規則》中,對參考文獻的著錄格式進行了詳細規定。其中,M代表專著,C代表論文集,N代表報紙文章,J代表期刊文章,D代表學位論文,R代表報告,S代表標準,P代表專利。對于不屬于這些明確列舉的文獻類型,使用字母";Z";進行標識。
參考文獻國家標準格式如下:文后參考文獻的著錄規則為GB/T7714-2005《文后參考文獻著錄規則》,適用于“著者和編輯編錄的文后參考文獻,而不能作為圖書館員、文獻目錄編制者以及索引編輯者使用的文獻著錄規則”。順序編碼制的具體編排方式。
四個字左頂格,黑體,四號,段前段后1行。參考文獻的序號左頂格,用數字加方括號表示,與后面文字間空兩格,如需要兩行,第二行文字要位于編號的后邊,與第一行文字對齊。參考文獻內容采用宋體,五號,行間距20磅,序號與正文中的指示序號格式一致,每一條參考文獻條目的最后均以“?!苯Y束。
論文中參考文獻引用的是國家頒布的文件或綱領政策,要用字母S表示。例如:引用的是國家標準,“漢語拼音正詞法基本規則”則,在參考文獻中格式為:[13]GB/T16159-1996,漢語拼音正詞法基本規則[S]。
按照國家標準《GB7714-2005 文后參考文獻著錄規則》,當文獻沒有責任者或者責任者情況不明時,“主要責任者”項應注明“佚名”或與之相應的詞。對于采用順序編碼制排列的參考文獻,可以省略此項,直接著錄題名。
按照其在正文中出現的先后以阿拉伯數字連續編碼,序號置于方括號內。參考文獻按照其在正文中出現的先后以阿拉伯數字連續編碼,序號置于方括號內。一種文獻被反復引用者,在正文中用同一序號標示。引用一次的文獻的頁碼(或頁碼范圍)在文后參考文獻中列出。
期刊文章:使用";J";標識。 學位論文:使用";D";標識。 論文集:使用";C";標識。 專著:使用";M";標識。 報紙文章:使用";N";標識。 報告:使用";R";標識。 其他文獻類型:使用";Z";標識。
J——期刊文章 D——學位論文 R——報告 對于不屬于上述的文獻類型,采用字母“Z”標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