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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引用參考文獻時,重復引用是可以的,特別是在同一篇論文中多次引用同一篇參考文獻。例如,當需要在不同章節中多次引用同一篇文獻時,可以在每次引用時重復列出該參考文獻。
2、在文后的參考文獻列表中,僅需列出該文獻一次,不再重復。
3、如果同一篇文獻需要兩次引用,只需要將光標放置在文獻需要第二次引用的地方,再次選擇需要重復引用的文獻,點擊“插入”即可。注意事項參考文獻格式必須嚴格按照論文書寫要求來,不能隨意更改。第一次插入時如果標注序號[2],那么第二次直接沿用第一次序號[2]即可。
4、此外,還應注意引用的格式要正確,不能過分引用,過多的引用會被視為復制。
1、多次引用同一參考文獻,添加標注的方式是一樣的。按照GB/T 7714-2015《信息與文獻 參考文獻著錄規則》”的定義,文后參考文獻是指:“為撰寫或編輯論文和著作而引用的有關文獻信息資源。
2、首先,打開需要引用文獻的文檔,這里一定要將參考文獻按照指定格式書寫。接下來,參考文獻輸入到正文之后,還需要統一進行編號,點擊“開始”菜單,然后在編號庫中選擇中括號的編號。接下來就可以進行文獻引用了,點擊菜單欄中的“引用”菜單,然后點擊“交叉引用”。
3、參考文獻不用寫兩次。參考文獻按照其在正文中出現的先后以阿拉伯數字連續編碼,序號置于方括號內。一種文獻被反復引用者,在正文中用同一序號標示。一般來說,引用一次的文獻的頁碼(或頁碼范圍)在文后參考文獻中列出。格式為著作的“出版年”或期刊的“年,卷(期)”等+“:頁碼(或頁碼范圍).”。
參考文獻不用寫兩次。參考文獻按照其在正文中出現的先后以阿拉伯數字連續編碼,序號置于方括號內。一種文獻被反復引用者,在正文中用同一序號標示。一般來說,引用一次的文獻的頁碼(或頁碼范圍)在文后參考文獻中列出。格式為著作的“出版年”或期刊的“年,卷(期)”等+“:頁碼(或頁碼范圍).”。
結論是,當你在論文中引用同一篇文獻多次時,不必重復列出參考文獻。參考文獻的處理方式是根據其在正文中的引用順序,使用連續的阿拉伯數字并在方括號內標識。首次引用時,只需在文中注明相應的序號,而在文獻的尾部列出完整信息,包括出版年份或期刊年卷期等,以及首次引用的頁碼或頁碼范圍。
多次引用同一著者的同一文獻時,在正文中標注首次引用的文獻序號,并在序號的“[ ]”外著錄引文頁碼。
同一篇文獻引用2次怎樣寫如下 如果需要在同一篇文獻中引用兩次,可以在第一次引用時完整地列出文獻信息(包括作者、出版年份、文章標題、期刊名稱等),然后在第二次引用時使用文獻中的關鍵詞或者主要觀點來代替完整的文獻信息。知識擴展 文獻是指記錄和傳遞人類文化和知識的載體或工具。
有些學校的規定很不合規范,他要求文中文獻要按順序標號,然后在后面的參考文獻中就會出現比如第7,第25,第30個文獻都是同一個參考文獻,其實這是不正確的,同一文獻在參考文獻列表中只能出現一次。